2020年9月25日上午,武汉纵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顺利召开,21家债权申报人以及债务人代表、职工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武汉纵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武汉绣锦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纵畅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7日作出(2020)鄂01破申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绣锦科技有限公司对纵畅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7月27日作出(2020)鄂01破10号决定书,指定我所担任纵畅公司管理人,李军为管理人负责人。
接受指定后,管理人即时组建了以合伙人、专职律师在内的25人专班团队,并在法院的监督及指导下,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破产法规定的各项法定职责,全面开展破产相关各项工作。在法院的监督、指导及管理人团队的充分准备下,本次会议成功举办。
会上,管理人团队向参会人员详细报告了破产企业债权申报及审核情况,并作了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提交审议了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和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并获表决通过。
在今后的工作中,管理人将秉持勤勉尽职,最大化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的原则,继续加大对武汉纵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外应收债权的催收力度,根据各类资产的不同情况制定合理的管理和处置方案,推进资产处置工作,以实现资产变现最大化的目标,并将继续做好补充申报债权的审查和异议债权的复核工作,努力使全体债权人得到公平受偿。
武汉纵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是我所自承接破产清算案件以来,首次对大团队协作模式的探索,此次会议的圆满结束对我所将来的发展和破产业务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