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二次主任会议。
会议讨论了人事任免事项;听取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草案)》《武汉市供水用水条例(草案)》《集中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上述议题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9月15日召开,会期两天。根据议程草案安排,此次常委会会议还将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和决算草案,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稳岗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艳、胡树华、丁雨、但长春、朱库成,秘书长许甫林出席会议。